根据《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浙院协办〔2017〕12号)的规定,经各地推荐申报,共收到申请36家,经形式审查,有34家符合申报基本条件,拟进入专家评审阶段,2家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。现将申报第九批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形式审查情况(见附件)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5日(7个工作日)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,请书面向我单位反映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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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第九批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单位形式审查情况
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
2017年1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