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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

    1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,组织分析《纲要》实施情况,定期向省委、省政府报告《纲要》实施工作情况,提出实施《纲要》政策和措施的建议;

2、牵头制定年度《纲要》工作计划,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流;          

3、对各地各部门《纲要》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,总结经验与做法,对先进典型予以表扬,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;
    

4、动员和组织成员单位举办或联合举办全省性重点活动,推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;
    

5、做好信息宣传工作,编印《工作简报》,发行《科学素质在行动》专刊。